任职条件:
1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制药、药学等相关专业。
2.具有GMP药品生产企业QC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3.熟练操作实验室常规仪器如紫外、红外、液相、气相、水分测定仪、电位滴定仪等。
4.熟悉理化检验操作。
岗位职责:
1.按照SOP要求,对进厂物料、中间产品、终产品、纯化水等进行取样及检测,并按规范做好相应记录。
2.对检测仪器如HPLC、GC、IR、UV、pH计、TOC检测仪、电子天平等进行维护及校准等工作。
3.配制检测所需标准溶液。
4.负责检验方法验证工作。
办公地址: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B座,工作时间早8:00-16:30,周末双休,提供食宿,待遇面议。